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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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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翼瑞都·山水御园二期别墅绿化增补工程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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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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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翼瑞都·山水御园二期别墅绿化增补工程 已由 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海翼瑞都(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海翼瑞都(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山水御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为258256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海翼瑞都·山水御园二期别墅绿化增补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二期别墅庭院内马尼拉草皮铺种、法国冬青绿篱种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825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等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同时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园林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其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也应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

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1  17 日至 2023  11 21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30分至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海翼瑞都(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206号24幢山水御园营销中心三楼 )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4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12  7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到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206号24幢山水御园营销中心三楼会议室)完成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海翼集团官网(/)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翼瑞都(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206号24幢山水御园营销中心三楼

邮编: 365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8-8333906

传真: /

联系人: 巫先生